昨天看完了一部翻译小说《一个人的朝圣》(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),觉得是部很不错的小说,所以决定把里面很漂亮或有意思的句子和自己的一些感想写下来。
它的作者是位英国女性,叫Rachel Joyce,这是她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,一推出就成了畅销小说,所以特别难能可贵。
其实很多书(特别是小说),我看了一遍后,几乎就不会再去碰它了。但只要经济上还可以(感谢老妈老妈的资助),我就会把它买下来,因为我在看书的时候,只要觉得某处很感人,或是某个句子很漂亮,我就会用铅笔做个记号之类的。所以如果书是和别人借的,我就不能这样做了。
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老人在收到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的来信,说到自己因为癌症即将离世。这位老人突然有个信念,他相信只要自己从家里徒步走到老友的疗养院(这两个地方几乎分别是在英国的南北两端),他的老友就会活着。
在他的这段“朝圣”中,故事描写了他一路的经历,以及他一步步渐进的回忆。
我喜欢这部小说为我带来的几点很正面的价值观:
①平凡人也能做到不平凡的事;
②不需要在意身边陌生人的眼光,你活的是自己的人生,你写的是自己的故事;
③心情低落时,请接受那个很糟的自己——你可以沮丧,但请不要唾弃自己;
④生活的皮肤干燥得龟裂时,是有必要做一些刺激它的举动,不然它会继续一成不变;
⑤不管天还要继续黑多久,请相信白天始终会来。
以下是我这次有记录到比较喜欢的一些句子:
-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的路程。他用的是回忆。
-但他看到了这么丰盛的希望,叫人眼花缭乱。
-她试着看杂志,但读到的只是一个个分离的单词,连不成有意义的句子。
-空气中的微尘在午后的阳光中回旋飞舞,好像有人在用勺子不断地搅动一样。
-“他有宗教信仰吗?”“他?他只有在倒车不小心轧到花园时才会叫上帝。”
-她忍过这些年,是因为无论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,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。
-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,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,直刺人心。
-那些句子其实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,还不如直接说外语呢。
-他发现正是这些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使他惊异,牵动他内心的温柔。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,日子久了,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。哈罗德无法再否认其实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,却又是一样的,这就是人生的两难。
-有时他会将手放在门把上,仿若那是她身体的一部分,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再次感受到她。
-脑子里除了对她的爱,就是浓浓的睡意。
-“我们那时非常快乐。”叙述过去是多么愉快的一件事,莫琳但愿自己能有更多的词汇。“非常快乐。”她又说了一遍。
-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。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,真好。
-少一点理性,多一点信念。
-唯一的变化就是我渐渐习惯了那种痛。就像在平地发现了一个大坑,一开始你总是忘记有个坑,不停地掉进去。过一段时间还在那里,但你已经学会绕过它了。
-看到的不是窗帘,而是过去。
-她很想给他点颜色看看,但如今坐在这里,她只是一片不入时的灰色。
-“给它取名了吗?”“就是小狗。好像叫什么都不对,它是自由自在的,一取名就好像成了宠物了。”
-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,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。
-听着母亲不在的寂静。
-但它们听在她耳中的重量永远不可能和它们在他心中的重量对称。
-他拿自己身体冒过的险,仿佛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平凡。
-这些明信片比情书更宝贵,她说。
-你猜这些浪走了多远?
-我是那种感激钟表的声音打破沉默的人。
-感觉有什么东西像花朵一样在脑子里绽放。
-她又想起那些海浪,想到生命没有结束,就不算完整。
-那就是爱的威力。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,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,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。